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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视角 | 以正义的名义!

来源:泽丰律师事务  时间:2022-06-10 20:02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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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视角 | 以正义的名义!

黄羽茜 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 2022-06-10 21:31 发表于贵州

以正义的名义

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  黄羽茜

01

前言

Law


一边是被骂不道德、一边是年入千万;一边是公安机关的调查、一边是律师的捞人,“职业打假人”是一个怎样的魔幻群体?


如果你是一个小商家,没有自信能了解行业内的所有法律法规,经营规模也不足以负担聘请一个法律顾问。该怎么应对和防范“职业打假人”呢?


为防杠精,笔者先表明自己的态度:笔者绝对支持对食品药品行业及其他行业的打假,三聚氰胺奶粉、老坛酸菜等事件是重大、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,于法不容。


本文要探讨的,是“职业打假人”将法院作为工具、将诉讼作为手段的营利行为,是否应当被认为是一种正义。


02

案情回顾

La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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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21日,“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,法院判其退赔5万”登上热搜。


据媒体报道,重庆的王女士因为婆婆在家经常会做泡菜、粉蒸肉等当地特色食品,王女士便在2017年注册登记了营业执照、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,与丈夫一起回家帮婆婆扩大生产,通过自家微店“毛妈妈土特产”销售自家手工制作的粉蒸肉等土特产,去年7月,买家邵某告知王女士“之前买的三碗很好吃”,以“单位团购”为由向其又订购了150份扣碗类产品,总价4500元。


王女士将150份扣碗做好后用真空包装发货,但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,因此被买家邵某告上法庭。该案历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最终判决王女士败诉,退还邵某货款4500元并向其支付十倍赔偿,共计约5万元。


03

正义的地域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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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登上热搜后,大部分网友看着流泪的老人都表示同情,认为邵某是钓鱼维权,专坑不懂法的老人,该行为不道德。但也有一些意见认为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,既然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就应该付出代价,邵某的索赔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

很有意思的是,邵某本人不仅不否认“职业打假人”的身份,而且还多次接受记者采访,在最近的采访中,邵某提出:“王女士就是把家里老人拉出来博同情,其实食品加工厂跟老人一点关系都没有,最多就是忙的时候来搭把手。主力是他们夫妻俩,还有请的当地20多个村民。要是道德,她就不会多次售卖三无食品,还在出事后把她的婆婆推出来,让一个老年人来卖惨、博同情。”“我的目标首先是促进市场安全法的普及。至于钱,王女士是犯法了要赔钱,但不是我要她赔,是法律要她赔。何况王女士不是普通农民,她是农民企业家,有很大的销售团队。”


这样听来,邵某的行为似乎还有点“正义”的意味在里面了,是为了维护食品安全付出了个人时间和精力(当然也取得了经济利益)。然而案件被报道后,笔者注意到,不论是普通网友的争论还是网上一些所谓的“律师解读”,都没有关注过案件的管辖地,但这正是笔者写这篇文章的重点。


笔者查阅了邵某的“同行”宋某的所有公开裁判文书,整理出这样一张表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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