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泽丰律师事务 时间:2022-05-06 18:49:39
企业合规研究中心
第四期研讨会
/ 2022.5.6
2022年5月6日,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中心开展第四期研讨会。
会上,律所合伙人、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羽茜带领全体成员解读了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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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1日,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共八章四十四条,该文生效之后,2018年颁行的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试行》)将被废止。
重要变化之一:增加党内法规及国际标准作为合规的要求
重要变化之二:强调了合规管理的导向性
重要变化之三:调整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
重要变化之四:对组织结构和职责做了重新定位
重要变化之五:确立了合规官的法律地位
重要变化之六:明确了各层级、各部门的职责
重要变化之七:提出了全员合规的要求与义务
重要变化之八:强调制度建设、健全运行机制
重要变化之九:制定企业尽职合规免责清单
研讨会上,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员对于该文件的重点变化内容进行了激烈讨论,最受大家关注的是“评价与追责”中关于“尽职合规免责”的规定。
黄羽茜律师认为合规管理的目标不是要束缚企业的手脚,我们要为企业思考和设计合规尽职免责机制,要为企业提供细致的、定制化的法律服务产品。
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各成员对《征求意见稿》的内容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大家普遍认为,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对建立健全合法合规性审查后评估机制、建立健全合规报告制度等都做了明确规定,同时还专章规定了企业合规信息化建设的内容。该文件足见我国对企业合规管理业务高度重视,未来相关领域必将长足发展。